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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晓昆准备了一块带血的布料,是当时从现场带出来的,只要这块布料能够引起警方注意,就可以将上面的信息传达出去。
趁着夜色正浓,他钻出通风口,确定没有被人发现后,前往事先看好的位置。
另一方,许穆闫开车一人在街上巡查,他自己去了会馆,又从会馆往纣阳城市中心的方向行驶。
如果我是周晓昆,我会藏在哪里。
如果我知道每一条出行的路都被安排了查找他的人,火车飞机肯定不行了。
电子眼的追踪系统,有监控覆盖的地方也不能藏身。
这样一来,就只有偏远的山下了。
当然,一个智商高的罪犯不会躲去偏远的山下,因为他知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道理。
所以。
他一定还在纣阳城内。
周晓昆这个人,他印象中,办事能力很强,对犯罪也有一定了解,是一名优秀的刑警。
他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,是被逼无奈,还是真的有憎恨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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